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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张营冬红综合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冬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81MA0HDWNE1P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运城市永济市张营镇康蜀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济市监处罚[2023]138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6日,自永济市聚鑫酒业有限公司购进70箱茹果罐头,并配送给当事人2箱涉案的芒果复合果汁饮料,价格为38元/箱,12瓶/箱,保质期12个月,该涉案的芒果复合果汁饮料属附赠品,未支付货款,卖价5元/瓶,总货值120元。在经营中,我局于2023年8月14日委托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涉案的芒果复合果汁饮料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9月12日收到检验报告时,当事人已出售18瓶,剩余6瓶。涉案的芒果复合果汁饮料是永济市聚鑫酒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从新乡市及时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购进150箱,销售了44箱外加6瓶,剩余的105箱外加6瓶供货商于2023年9月7日全部召回。2023年9月12日当事人张贴了召回公告,9月17日供货商永济市聚鑫酒业有限公司张贴了召回公告,截止调查结束,均未召回任何涉案商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永济市张营冬红综合门市部《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及经营者李冬红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STIBGFC23083398)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涉案商品的违法事实。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1份,编号为XBJ23140881465336769,证明:涉案商品抽样情况。 4.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1份,证明检验报告的送达时间,复检权利告知情况。 5.现场笔录2份,照片8张,证明:2023年9月12日在永济市张营冬红综合门市部现场检查情况和2023年9月26日在永济市聚鑫酒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6.李冬红、黄康恺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涉案商品的进货及销售情况。 7.永济市张营冬红综合门市部进货票据1份、永济市聚鑫酒业有限公司进货票据、销售单各1份,证明:涉案商品的进货来源和销售情况。 8.永济市聚鑫酒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郭立发、业务经理黄康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各1份,证明:涉案商品的供货商主体资格。 9.新乡市及时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代工关系证明、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召回通知书、召回证明,证明:涉案商品生产厂家的主体资格及召回情况。 10.召回公告、整改报告各2份,证明:当事人和供货商的整改情况。
没收非法财物#
-元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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