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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林美颜美容美体馆(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文杰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1MAEPW2GD3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团风大道13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6〕5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25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活美容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及保健食品销售等。 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2月8日期间,当事人经人介绍,以15000元/台的价格购进天津烯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石墨烯远红外能量房”(执行标准:GB4706.1-2005,当事人内部简称为“光波房”)共计3台,并于2025年12月15日起在店内推出“光波房”服务项目,初期体验价为99元/3次。为宣传该服务的体验与功效,当事人经营者汪文杰自行制作了一份30页的PPT课件,并在店内不定期组织群众(少则十余人,多则六十余人)集中听课。该课件前5页包含5段由汪文杰自行从网络下载并编辑的视频,视频及课件内容大量宣称“光波房”具有防病治病功效。具体违法宣传内容包括: 1、课件中使用了体验者感受及体验前后身体状态对比等内容,并打出“温度决定生命的长度(冬病夏治)”、“石墨烯的主要应用”等标题,宣称石墨烯是“全世界最安全有效的纯物理光波疗法”; 2、视频中标注有“86岁阿姨一身疾病,通过蒸光波房+多肽+磷虾油+膏方调理收获健康”、“石墨烯光波,做光波10次,拐杖丢了”等夸大功效的文案; 3、视频宣称“光波房前:中风导致下肢无力无法站立行走,日常出行完全依赖轮椅;(一个月)光波房后:如今双腿有力、摆脱轮椅可以独立行走”; 4、视频宣称“彭咏松,2019年得老梗引起左半身偏瘫,5年期间中风4次。2025年12月中旬开始体验光波房4次,同时服用多肽磷虾油及二酯油,10次后彻底恢复正常”。 当事人通过上述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并在店内设立正式的“光波房”会员服务价目表开展充值业务。具体分为三档:充值599元体验10次、充值980元体验20次、充值2980元体验90次,并根据不同充值额度向消费者赠送相应礼品。截止2026年6月8日,当事人共收取“光波房”服务项目不同等级会员充值款20万元左右。 在本局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交了“光波房”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购销合同等材料。上述材料证实,当事人提供“光波房”服务所使用的“石墨烯远红外能量房”(系天津烯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属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并非医疗器械。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光波房”服务项目具有预防疾病、辅助治疗等功效的合法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仍通过集中授课、视频讲解、展板宣传等方式,对外宣称该服务项目能够治疗多种疾病。该行为属于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1000元整。
2100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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