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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红新星烟酒商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福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02MA6UL2WQ11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二十八街坊2号楼1门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烟处﹝2024﹞第107号
2024年12月19日10时25分,我局执法人员市场检查中,在西安市爱学路28街坊2号楼“红新星烟酒商店”柜台内依法查获大量违法卷烟,经现场勘验有:芙蓉王(硬)10条、兰州(硬蓝)11条、黄山(印象一品)8条等,共计20个品种64条卷烟,价值11025元。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张福生当场确认无误,但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合法有效的购货票据及证明,我局稽查人员经请示领导批准后,依法将该批违法卷烟先行登记保存,并将西安市新城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西新烟存通字[2024]第00237,00238号)送达当事人张福生。
对当事人张福生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按照《陕西省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及《陕西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应裁量标准,划分为二档,处以:对当事人张福生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计64.00条的总价值人民币(11025.00元)处以10.00%的罚款,计人民币1102.50元整的罚款。
1102.50元
新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5-0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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