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黄陂区湖途鲜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建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6MABXPNPU0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新桥社区梅教街江北豪庭/栋/单元1-2层11号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长市监处罚〔2026〕38号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腊肉”是当事人武汉市黄陂区湖途鲜餐饮店自行加工腌制的,实际加工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该“腊肉”生产流程工艺为腌渍一周左右,晾晒十到十五天,最后置于仓库储存。用于腌制腊肉的五花肉鲜肉原料,是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5日以19元/公斤的价格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新华南海鲜水产物流园武汉市跃马食品有限公司购置的,购进的50.45公斤五花肉中20公斤用于腌渍腊肉,购进总金额为958元,腌渍成品12公斤,截至2026年2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不合格“腊肉”5.25公斤,其余腌渍成品均已售卖。经查,当事人自制的该批“腊肉”销售单价为60元/公斤,是以菜品形式售卖,当事人能提供上述食品原料的真实来源、购进凭证,证明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2026年2月11日,本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武长市监责改〔2026〕03-14号),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9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本执法机关调查,并提交了本次抽检不合格相关细节问题的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720元,违法所得40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生产经营过氧化值超标的“腊肉”,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处罚如下: 1.罚款5000元; 2.没收不合格“腊肉”5.25公斤; 3.没收违法所得405元。
5000.00元
武汉市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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