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海嘉香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长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8MA1CMRC69P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通河县乌鸦泡镇一街(住所不得作为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河市监处罚〔2026〕53号
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2026年4月23日,通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王刚、焦海峰对位于通河县乌鸦泡镇一街的通河县海嘉香食品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在该食品厂包装车间内其生产的海嘉香酸奶味烧饼面包6袋和海嘉香芝麻豆沙面包408袋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4日,其成品库内未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面包。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予以取证,对现场情况予以拍照。2026年4月23日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
2026年4月24日该食品厂负责人张长海到通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调查,其称由于工作时疏忽打错生产日期导致出现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情况出现,检查当日工人发现日期标注错误后准备在包装车间予以替换,2026年4月23日海嘉香酸奶味烧饼面包生产180袋,售价6元/袋;海嘉香芝麻豆沙面包生产600袋,售价1.4元/袋,上述两款食品均尚未出库销售。2026年5月8日,案件调查终结。
10000.00元
-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