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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众合宠物食品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爱兵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MA2JGF8T4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何家路33号2幢3层-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26
侵害商标权纠纷
嘉兴众合宠物食品技术有限公司
李**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市监处罚〔2026〕513号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日与杭州某服务部签订,以每个链接180元-200元的价格委托其设计、制作及维护当事人在淘宝平台开设“美至宠物官方企业店”的店铺。2023年10月13日,当事人委托杭州某服务部制作了在上述店铺中“美至至宠发腮猫粮鲜肉肌肉鳕鱼无谷全价猫粮成猫幼猫粮通用大包装”链接中使用“增肥发腮”、2023年10月13日在上述店铺中“美至猫粮无谷冻干幼猫粮15%冻干粮无谷低脂猫粮全价发腮全品种粮”商品链接的广告内容,并在淘宝店铺“美至宠物官方企业店”中上架销售,上述两个商品详情页面均使用“增肥发腮”的宣传内容。2024年8月1日在上述店铺中“美至美砂不臭无尘高吸附矿砂抑菌天然钠基矿砂猫砂”链商品链接的广告内容中使用“一直用 一直不臭”的宣传内容。上述宣传内容无第三方检测报告、科学实验数据或权威认证支撑,属虚构产品性能。至被本局查获,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3例,广告费用共计540元至600元。当事人已于2026年6月25日、2026年8月17日对涉案商品详情页面进行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800元。
1800.0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