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跃 | 注册资本:7513.64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208502480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8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04
(2023)渝03民终2346号
委托合同纠纷
徐**
彭*,徐*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2-23
(2023)渝0102民初419号
健康权纠纷
赵**,赵**,赵*,赵**
重庆燃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3
2023-02-13
(2023)渝0102民初137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李**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4
2021-11-30
(2021)渝0102民初73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5
2021-07-30
(2021)渝0102民初4520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远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6
2021-07-20
(2021)渝0102民初4543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胡**,重庆睦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7
2020-09-25
(2020)渝03民终1311号
劳动争议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刘*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9-18
(2020)渝03民终1311号
劳动争议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刘*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9-14
(2020)渝0102民初485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10
2020-07-22
(2019)渝0102民初6160号
劳动争议
刘*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22
2021-08-11
(2021)渝0102民初4520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张*,重庆市涪陵区远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用气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755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4-01
2021-08-05
(2021)渝0102民初4543号
委托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睦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胡**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5049.72元
民事案件
3
2022-01-13
2021-12-10
(2021)渝0102民初73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339515.67元
民事案件
4
2020-11-23
2020-10-12
(2020)渝03民终1311号
劳动争议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刘*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1-23
2020-07-30
(2019)渝0102民初6160号
劳动争议
刘*与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01
2020-05-25
(2020)渝0102民初69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12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02
2019-07-01
(2019)渝0102民初7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晓铭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2299.60元
民事案件
8
2018-11-28
2018-10-16
(2018)渝0102民初828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张**陈**与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9-21
2016-09-21
(2016)渝03民终1881号
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徐**与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6-03-04
2016-03-04
(2016)渝0102行审20号
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土地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113400.5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行罚决﹝2025﹞第000001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当事人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行为案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600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2
渝涪陵市监处字(2024)28号
当事人于1980年10月20日在登记机关申请成立,一直在经营场所从事天然气供应及燃气灶具及配件销售等的经营活动。
2006年09月21日,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89号的两部电梯(注册代码:31005001022006090012、31005001022006090013)办理了使用登记。当事人一直为上述电梯的使用单位,履行使用管理义务,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自使用登记之日起,至2023年8月4日,两台电梯使用年限已经超16年,期间当事人未委托专业机构对两台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上述问题于2023年8月4日被我局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中查获,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渝涪陵市监荔枝特令〔2023〕第016号),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
当事人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和书面整改资料。我局执法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渝涪陵市监荔枝特令〔2023〕第016号),于2024年8月29日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当事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整改,消除了事故隐患。
为解决职工就餐问题,2023年5月1日,当事人在其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89号的经营场所内设立职工食堂,招募厨师,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加工制作餐食,在工作日向其职工供应午餐,餐费标准为15元/餐。当事人经营该食堂期间,因疏于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将1盒已开封的斧头牌?食粉(净含量:445克,生产日期:2020年/09/0*,保质期:2年)以及1瓶已开封的Maggi?美极鲜味汁(净含量/规格:800毫升;生产日期:2016.05.16;保质期:24个月)私自带入食堂,摆放至食堂厨房操作台调料区,直至2023年8月24日,期间当事人未使用上述调料加工制作食品。
上述问题于2023年8月24日被我局查获。查明,2023年5月1日至9月11日期间,当事人共向职工收取餐费37260元。认定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37260元。
2023年9月12日,当事人为该食堂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
2024年8月15日,当事人向我局举报一起违法线索:重庆荣景机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585703018C)负责安装的涪陵区兴华中路60号原教院宿舍楼9栋加装电梯无使用标识、检验信息、维保信息,且在运行使用。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被举报人涉嫌交付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电梯,后我局于8月20日对其立案调查。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23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0
3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4〕394号
经查,1980年10月20日,当事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2023年3月15日,当事人向发证部门申请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开始从事天然气供应等经营活动。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16)691号)文件,涪陵区居民用气量在0-5003;的执行第一阶梯气价,用气量在5013;-6603;的执行第二阶梯气价,居民用气量在6613;以上的执行第三阶梯气价。第一阶梯气价与第二阶梯气价差额为0.34元3;,第二阶梯气价与第三阶梯气价差额为0.52元3;。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当事人在收取居民用户燃气费时,存在部分用户连续多月(或多年)未抄表,致用气量累计,在抄表后把多个用气周期按一个用气周期累计阶梯气价计算收费从而导致多收气费,涉及居民用户250户,涉及用气量892783;,鉴于阶梯气价每个周期的气量未抄表,无法复盘准确核算每个周期燃气用量,从而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无法确定。2023年4月23日,被我局查获。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60万元。;
600000.00元
-
2024-06-20
4
涪林业罚决字﹝2023﹞第119号
接2022森林督查47、56号图斑线索,经依法查明: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违法占用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百兴村6组(小地名:石良子背后,黄山嶺)处的林地,用于垫涪管线隐患整改工程(二期)涪陵段项目,造成该处林木毁坏。经现场核实,2022森林督查47、56号图斑林地面积共0.2174公顷,其中47号图斑0.0645公顷,地类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无活立木蓄积、材积),森林类别为商品林;56号图斑0.1529公顷(即1529平方米,毁坏柏木106株,折合木材材积3.375立方米),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公益林。
"对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的罚款1687.5元,(比照重庆盛东木材有限公司对涪陵区柏原木500元/立方米的收购价格计算,即3.375立方米×500元/立方米×1=1687.5元),大写:壹仟陆佰捌拾柒元伍角元。"
1687.50元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