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海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6MA9GBNXM0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定城街道草湖路北桃园新村C区3号楼二单元3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6
(2024)豫1526民初386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东碧桂园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潢川县人民法院
2
2024-07-15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潢川县人民法院
3
2023-03-30
(2023)豫1526民初1534号
合同纠纷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
潢川县人民法院
4
2022-09-22
(2022)豫1526民初406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
潢川县人民法院
5
2022-09-22
(2022)豫1526民初406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贾**
潢川县人民法院
6
2022-08-31
(2022)豫1526民初284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程**
潢川县人民法院
7
2022-08-24
(2022)豫1526民初284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程**
潢川县人民法院
8
2022-07-06
(2022)豫1526民初284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雷**
潢川县人民法院
9
2022-07-06
(2022)豫1526民初284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潢川县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程**
潢川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潢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4号
该公司作为潢川县碧桂园项目建设单位,未及时足额向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经调查,该公司从2021年5月至2024年11月在碧桂园项目施工期间(例如2021年8月,2022年2月,2023年3月,2024年5月等)多次未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经该公司认可的潢川县碧桂园项目已完成产值1.24亿元,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金额为1.03亿元,合同约定20%为人工费,经核算该公司应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2060万元,实际拨款1978万元,现有82万元未拨付。该公司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违法行为属实。
对其进行99000元罚款
99000.00元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