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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丰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亮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078370239D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狼路临河农场四分场石碑路东第八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4﹞010号
经查:内蒙古丰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7 日成立 ,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购销;农产品粗加工服务;进出口贸易。2024年1月8日,我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一辆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进行举升作业,这辆叉车是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份在临河区五谷城一叉车经营店购买的二手叉车,于购买当日投入使用,该车产品编号为050251K7518、型号为CPD25,因该车在购买之前未进行过检验,所以无法提供检验报告; 另一辆停放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是当事人于2021年7月份在临狼路一叉车经营店购买的新车,产品编号为010356D7041、型号为CPCD,该叉车未经首次检验于购买当日投入使用,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叉车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定期检验也称首次检验,需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下次检验日期以首次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每2年1次进行定期检验的规定,该公司购买并使用的2辆叉车未在投入使用前申请检验。
罚款10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1-29
2
临市监处罚﹝2024﹞010号
经查:内蒙古丰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7 日成立 ,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购销;农产品粗加工服务;进出口贸易。2024年1月8日,我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一辆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进行举升作业,这辆叉车是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份在临河区五谷城一叉车经营店购买的二手叉车,于购买当日投入使用,该车产品编号为050251K7518、型号为CPD25,因该车在购买之前未进行过检验,所以无法提供检验报告; 另一辆停放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是当事人于2021年7月份在临狼路一叉车经营店购买的新车,产品编号为010356D7041、型号为CPCD,该叉车未经首次检验于购买当日投入使用,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叉车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定期检验也称首次检验,需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下次检验日期以首次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每2年1次进行定期检验的规定,该公司购买并使用的2辆叉车未在投入使用前申请检验。
罚款10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