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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保强强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恒锦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02476891845X4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德保县马隘镇贤李村贤农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7
(2022)桂民终730号
侵权责任纠纷
柳州市创尚贸易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柳州市创尚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华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
2021-12-30
(2021)桂72民初327号
港口作业纠纷
广西华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柳州市创尚贸易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广西百色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市创尚贸易有限公司,荷**
北海海事法院
3
2021-10-21
(2021)桂1024民初7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德保强强实业有限公司
李**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11-02
申请公示催告
广西德保强强实业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7
2021-10-22
(2021)桂1024民初7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德保强强实业有限公司、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2-21
2018-10-24
(2018)桂1424民初5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德保强强实业有限公司与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12-28
2017-08-07
(2017)鲁1502民催15号
申请公示催告
广西德保强强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6-11-25
2016-11-25
(2016)桂1024民初750号
劳动争议
广西德保强强实业有限公司与黄**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4-06-10
2014-01-06
(2014)德法执字第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申请执行人韦**与被执行人广西德保强强实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应急罚〔2024〕非煤12号
2024年4月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检查组对广西德保县马隘镇贤农矿区制碱用石灰岩矿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公司矿山存在以下行为: 1.矿山未落实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未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5.2.4.5的规定,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露天矿山部分第(六)项,判定此项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2.现场检查矿山北采区﹢870作业位置,存在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设置无法满足《广西德保县马隘镇贤农矿区制碱用石灰岩矿初步设计》规定的“采用机械清扫,设计安全平台宽度为5m,清扫平台宽度为8m”的要求。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5.2.1.4的规定,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露天矿山部分第(十二)项,判定此项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证据一: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德)应急责改〔2024〕非煤05号),证明你公司存在以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二:郭仲峰、江成、苏辰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公司存在以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三:你公司《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你公司是行为主体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德保县应急管理局
2024-07-29
2
﹝德﹞应急罚﹝2023﹞工贸4号
2023年4月9日17:00左右,你公司年产24万吨石灰生产线提质增效节能减排技改项目新建的3#石灰窑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单位对事故发生负管理不到位、次要责任。你公司和承包方之间只有商务合同,没有签订建设项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方入场无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对承包方工器、具无检查记录,无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未对承包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事发现场存在预留口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栏没有安装踢脚线等
叁拾贰万元人民币(¥3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320000.00元
德保县应急管理局
2023-07-27
3
﹝德﹞应急罚﹝2023﹞工贸8号
2023年5月5日16时20分左右,你公司石灰车间旧石灰生产线3#窑炉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作业一氧化碳中毒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调查发现你公司员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没有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办理作业票,没有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反映了你公司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上存在漏洞
玖拾伍万元人民币(¥95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950000.00元
德保县应急管理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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