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怡安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世利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5MAAM1EU85Q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木黄镇文昌村桥头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印市监处﹝2023﹞88号
现查明,当事人药品经营场所合格区陈列的碳酸氢钠片3瓶,规格0.3克*100片,国药准字:H5102134,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批号:210606,生产日期:2021年06月07日,有效期至:2023年5月,截止案发当日已超过有效期1个月13天,销售价6.00元/瓶,货值金额18.00元;维生素B2片5瓶,5毫克*100片,国药准字:H14022072,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批号:210602,生产日期:2021年06月09日,有效期至:2023年06月08日,截止案发当日已超过有效期5天,销售价2.00元/瓶,货值金额10.00元。 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记录,因此无法判断是否在药品超过有效期后再销售的,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因此,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为:18.00+10.00=28.00元。 另查明当事人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未向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综上,当事人涉嫌售超过有效期药品事实成立,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为28.00元;涉嫌未经备案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事实成立、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事实成立。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材料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对象:经营场所的位置、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涉嫌未经备案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相关情况; 证据材料2:现场拍摄照片4张。证明对象:当事人营业状态、超过过有效期药品摆放位置、销售价格相关信息; 证据材料3: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涉嫌未经备案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事实; 证据材料4:当事人提委托书1份、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被询问人身份; 证据材料5: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及财务清单各1份。证明对象: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超过有效期药品采取的强制措施。
警告#罚款2.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