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爱马购物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604MA2NPAYU7C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丰山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1-25
(2019)皖06民初4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淮北市爱马购物中心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17
2019-02-28
(2019)皖06民初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北市爱马购物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3-29
2019-02-28
(2019)皖06民初4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河北养元智汇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北市爱马购物中心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烈市监处宋罚〔2025〕159号
当事人于2025年8月28日从濉溪县开发区领君批发部购进“王老吉”黄金菊商品30箱,供货商随货附赠了上述27个侵权手提袋,并直接套用在商品上陈列于销售区。经查明,商标持有人广州王老吉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广州白云山星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星群黄金菊植物饮料,授权书明确约定授权产品礼品袋须使用非红色背景。当事人销售商品所使用的手提袋未按授权约定,使用了与商标权利人红色背景礼品袋基本一致的包装,经商标权利人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认定上述手提袋为侵权商品。至案发,上述手提袋未单独销售,但与商品一并用于销售活动。因手提袋为附赠品,未单独标价,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现场发现的侵权手提袋已全部被扣押,无库存。
1;没收“王老吉”标识装提袋20个;“王老吉”红罐装提袋7个。
0.00元
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2
烈市监处宋罚〔2025〕158号
当事人于2025年7月13日从安徽悦萃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萃选·龙井绿茶”(生产商:安徽悦萃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含量:65克;生产日期:2025年1月10号;保质期:18个月)4盒,进价16.5元/盒,售价24.8元/盒。根据商标权利人复函(浙农技函〔2025〕19号)明确认定,注册人未许可安徽悦萃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该商标,且“龙井绿茶”与“龙井茶”注册商标构成近似,该商品属于侵犯“龙井茶LongJingTea®”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至查获时,上述4盒茶叶未售出,违法经营额为99.2元。
1;没收萃选·龙井绿茶4盒(生产商:安徽悦萃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含量:65克;生产日期:2025年1月10号;保质期:18个月)的行政处罚。。
0.00元
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3
烈市监宋罚〔2024〕3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07-01和2023-05-10两批次薯小妹韧性饼干(商标:饼能;规格型号:称重)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CX2300150520、FCX23001505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要求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是2023年8月5日和10月29日从淮北市相山区创新副食经营部购进的,进价18元/Kg,销售价19.8元/Kg,两批次进货量合计16Kg。至案发时已全部售出,上述饼干货值金额为316.8元,违法所得28.8元。经调查,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将涉案饼干存放在店内靠近窗户的透明玻璃格内,未能避免太阳光直射,上述储存条件不符合涉案饼干标识要求的“通风、阴凉、干燥处”,是导致涉案饼干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
1;罚款壹万元; 2;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捌元捌角。
10000.00元
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