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大麦屿正斌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新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21MA2AL5PC5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西路62、66、6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16
2022-08-15
(2022)浙1021执2073号
民事
玉环大麦屿正斌超市、台州诚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39号
你单位(位于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西路62、66、68号)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
给予玉环大麦屿正斌超市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5000.00元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19
2
玉市监处罚〔2025〕86号
当事人使用超期未检自动人行道,本局于2025年2月27日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自动人行道,并处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5
3
台玉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217号
经查明,2024年04月19日,当事人在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西路62、66、68号,一家招牌名为正斌超市的店铺垃圾桶内,将动物尸体和塑料袋混合投放,存在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未分类投放的情况。当事人行为确属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 (¥220.00);
220.00元
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4-28
4
台玉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425号
当事人于2023年06月14日在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西路62、66、68号,一家招牌名为正斌超市的店铺垃圾桶内,将泡沫网和塑料袋混合投放,存在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未分类投放的情况。当事人行为确属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210.00)
210.00元
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