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焕清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006626150985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梅园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05
(2020)云0802民初149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
南*,普洱万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潘**,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2
2021-04-23
(2021)云0802民初116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彭*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3
2021-04-23
(2021)云0802民初109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4
2021-04-23
(2021)云0802民初109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5
2021-04-20
(2021)云0802民初10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宁**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6
2021-04-16
(2021)云0802民初977号
合同纠纷
黄*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创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7
2021-04-16
(2021)云0802民初977号
合同纠纷
黄*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8
2021-03-31
(2021)云0802民初27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官**,官**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9
2020-12-04
(2020)云0802民初321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刀*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10
2020-07-20
(2020)云0802民初1391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郭**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31
2021-12-12
(2021)云08执2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尚石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3-31
2021-12-12
(2021)云08执211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尚石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3-17
2021-08-19
(2021)云08民终778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杨**、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3-17
2021-08-19
(2021)云08民终777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叶**、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3-17
2021-08-19
(2021)云08民终779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南**、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2-22
2021-06-01
(2021)云0802民初160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郭**、普洱创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908.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12-23
2021-12-12
(2021)云08执2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12-23
2021-12-12
(2021)云08执209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12-23
2021-12-12
(2021)云08执208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8-11
2021-07-28
(2021)云0802执1422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刘*、林**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税一稽罚﹝2024﹞22号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对你公司偷税少缴2018年12月至2023年11月属期的增值税475,679.9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3,297.61元、从租计征房产税1,288,878.7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9,157.97元、印花税10,740.50元、企业所得税2,150,829.62元,合计税款4,048,584.43元处60%的罚款共2,429,150.66元。你公司2016年发生的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000,000元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因超五年期限,不予税务行政处罚。
2429150.66元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