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刘桂军诊所(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桂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3MA0N23F10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兴元路小区2号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元市监处罚〔2025〕16号
2025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元宝山区刘桂军西医诊所进行检查时,在该诊所进门左手货架药品陈列罐里发现“氨加黄敏胶囊”9板,有效期为202501,1种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1、没收9板超过有效期的“氨加黄敏胶囊”;2、罚款12000.00元。
12000.00元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5
2
赤元市监处罚〔2025〕15号
2025年2月28日,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执法人员对元宝山区刘桂军西医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该诊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时在该诊所进门右侧的柜台底层发现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11个,注册证号:苏械注准20182081319,失效日期20241104,上述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
1、没收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11个;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5000.00元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元宝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