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弗斯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豪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MA9KDXY33G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如荼路交叉口豫发锦荣信息科技园13A2F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航市监处罚〔2026〕32号
经查,河南弗斯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5日,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生产经营。公司总经理殷欢欢,负责公司具体业务,包括人事、财务、产品生产等一切职责。
严和源(已判刑)于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担任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资深副理,负责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的设备采购。
2020年殷欢欢与严和源相识。因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采购部负责人严和源(已判刑)对当事人成为其供应商要求苛刻,导致当事人一直未能进入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供应链,成为其供应商。当事人为谋求与严和源(已判刑)建立良好关系,并试图通过严和源(已判刑)成为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供应商,在获取自动化设备订单中取得竞争优势,遂通过殷欢欢向严和源(已判刑)行贿。 殷欢欢以出差报销的名义分别于2023年3月份支取46668元,2023年5月份支取55744.85元,并于2023年7月,在郑州市金水区正弘城附近向严和源(已判刑)行贿10万元。受贿人严和源虽承诺会帮助当事人在商业交易中获取优势,但至2024年11月29日,受贿人严和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未为当事人谋取交易机会及竞争优势。因当事人未谋取到交易机会,未获得收益,故无违法所得。
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