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守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2922720242171D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附城镇胭脂路4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9
(2022)皖0124民初26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马**,宁夏伊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杨**,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庐江县人民法院
2
2022-03-10
(2022)皖0124民初6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马**,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宁夏伊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
庐江县人民法院
3
2019-03-26
(2019)粤01民终2809号
合同纠纷
固原东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海**,广州市粤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03-25
(2019)粤01民终2809号
合同纠纷
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固原东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海**,广州市粤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3-25
(2019)粤01民终2809号
合同纠纷
固原东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粤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3
2021-03-25
(2019)粤民申9798号
合同纠纷
固原东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24
2019-11-27
(2019)粤0111执8003号
广州市粤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固原东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8-29
2018-09-24
(2018)粤0111民初139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广州市粤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与固原东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6183.28元
民事案件
4
2019-07-09
2019-04-28
(2019)粤01民终2809号
合同纠纷
固原东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05-30
2017-11-24
(2017)甘7101民初22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蒋**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10-22
2017-05-03
(2016)甘1124民初30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吴**、陈静、赵谦与刘**、冯**、马**、张**、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西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临交罚﹝2025﹞104号
2025年9月2日21时3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翟成诚、师效成在G212线K92+100米处检查时发现,马色其驾驶康乐县宏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的甘N73203/宁EKB36挂重型半挂车,装载沙子,经执法人员翟成诚、师效成会同当事人马色其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车,从临洮县巴下至康乐县,车货总重9200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43000千克,超限率为87.7%。
你(单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陆仟元整(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