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丰裕面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23MABWNL5L2H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阳光花园小区24号楼10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3]68号
经调查,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丰裕面食店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但是从事农产品销售的除外。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调查,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丰裕面食店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但是从事农产品销售的除外。 案件性质:依据上述检查调查事实,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丰裕面食店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但是从事农产品销售的除外。处理意见及依据: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丰裕面食店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但是从事农产品销售的除外。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生产经营目录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条、第十二条。 建议给予当事人从轻处罚:罚款人民币650.00元(大写:陆佰伍拾圆)。
650.00元
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