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乐普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防修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3584890587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汉南区纱帽镇汉南大道60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9
(2024)苏1181民初9153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北京王小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乐普食品有限公司,句容市白兔镇农本食品超市,武汉阿卜沃德食品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2
2024-11-06
(2024)苏1181民初9153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北京王小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阿卜沃德食品有限公司,句容市白兔镇农本食品超市,武汉乐普食品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3
2024-10-22
(2024)苏1181民初9153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北京王小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阿卜沃德食品有限公司,句容市白兔镇农本食品超市,武汉乐普食品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8号
2026年3月1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武汉乐普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号厂房一层堆放货物占用东南侧安全出口。大队监督员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6)第0162号,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南消即字(2026)第0025号,责令其立即改正。武汉乐普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占用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鉴于该单位的使用性质属于丙类厂房、仓库,占用安全出口1处的,按照《湖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2025年版)》第二十条规定,此情形属于轻微违法情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武汉乐普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局)
2026-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