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海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60FJTJ1M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石马河街道山水丽都2号附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19
2025-04-30
(2025)渝0235行审61号
其他行政行为
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与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行政强制执行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5-11-04
2025-08-27
(2025)渝0118执5348号
行政非诉执行
重庆市某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101交执罚20260258
2026年03月12日10时03分在重庆市万州区万县长江大桥北桥头桥下检查发现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通过小马出行平台派单给罗清军驾驶小型轿车渝AAR2152,经查该车载客1人,驾驶员和乘客互不认识,从牌楼街道零食有鸣批发超市(万州区观音岩店)万州区重庆三峡科技大学(百安校区)博学楼1栋,乘客通过花小猪叫的这台车,花小猪转三方平台小马出行平台给乘客派的单,执法检查时乘客的手机订单显示要支付车费16.51元,订单结束小马出行平台支付驾驶员报酬15.81元,该车办理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运输证的经营区域是重庆主城。
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4-29
2
涪102交执罚20260275
2026年03月30日10时08分,交通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彭建川、徐明刚等人,在重庆市涪陵区恒昌路对渝ADF4970车检查时发现,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涉嫌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情况。
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4-28
3
渝112交执罚20260183
2026年03月26日13时45分蒋银龙、万柯在渝中区大融汇-A1号门对渝ADV7310检查时发现,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的情况
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4-27
4
万101交执罚20260065
2026年01月14日09时50分,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冯毓涛(执法证号22000117022)、秦方方(执法证号22000117116)在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门前路段对渝AAV8000车辆开展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冯毓涛、秦方方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其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2026年01月14日,陈付明驾驶枫叶牌小型轿车渝AAV8000从小马出行APP接网络订单,接乘客从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海棠苑至万中附小(安康路66号),经查该车车上乘客共2人,驾乘互不认识,乘客通过网络平台呼叫的渝AAV8000这台车,要收取费用,收费按小马出行APP计费为准,驾驶员陈付明因执法检查结束平台订单后,平台订单计价为一口价6.84元,乘客实际支付平台车费6.84元,平台按比例返还驾驶员陈付明车费6.14元,经检查渝AAV8000车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现场提供有效证明,陈付明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驾驶员证。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派单行为涉嫌存在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情况。
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3-11
5
永118交执罚20260104
2026年1月14日14时47分,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人员管邦灿、钟代均在三大队办公室处理12345投诉案件,通知渝ABD9150驾驶员到办公室接受调查,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检查。2026年1月10日,驾驶员万代秋驾驶渝ABD9150轿车通过小马出行平台接单去接乘客从马银村到永川南站,通过平台收取12.8元乘车费本趟次订单行程双方未达成合意。执法人从驾驶员手机APP中调查到,该车2025年12月26的到2026年1月14日在永川接单,总接单金额为3768.52元,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营区域为主城区。经查,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小马出行)渝ABD9150轿车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1-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