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忠县高军副食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代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3MA6062U66D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新华路2号附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忠县市监处字(2023)65号
2022年10月20日,当事人从忠县任家镇某商户以3.2元/kg的价格购进黄豆芽3kg,购进金额9.6元,当事人将上述黄豆芽购进后以4.36元/kg的价格陈列在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新华路2号附2号对外销售。同日,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工作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黄豆芽进行随机抽样,抽样基数3kg,随机抽取3kg,其中送检1.5kg,备样1.5kg,备样留存于重庆海关技术中心。以4.36元/kg的价格向当事人支付抽样样品购置费13元,抽样时货值金额13元(3kg×4.36元/kg)。 2022年11月17日,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出具《检验报告》(№:4422009041),当事人2022年10月20日购进销售的3kg黄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11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将《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无上述抽样检验同批次黄豆芽销售。 当事人对检验结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 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黄豆芽的货值金额为13元(3kg×4.36元/kg),获违法所得13元(3kg×4.36元/kg)。未缴税。 当事人购进上述黄豆芽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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