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盛客隆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成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03MA5NGFWH81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办新陆社区下岭屯8号蒙志祥出租屋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南市监处罚〔2026〕86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6年5月22日从贵港市港北区七里桥路永丰水果批发市场3栋01号黄伟文处购进涉案“荔枝”,购进数量是55.5斤(27.75公斤),购进总价是349元,销售量为3.355公斤,销售价是20元/公斤,销售金额是67.1元,下架48.79斤(24.395公斤),货值金额是67.1元,没有利润。
另查实,当事人于2026年5月18日从贵港市易农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的贵港市鲜佳利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涉案“大姜”,购进数量是30斤(即15公斤),购进总价是145元。上述“大姜”自2026年5月22日开始上架销售到2026年5月25日止,共销售了12.59公斤,销售金额是138.3元,损耗2.41公斤。上述“大姜”货值金额是138.3元,没有利润。
上述“荔枝”、“大姜”货值金额(销售金额)合计是205.4元,没有利润。
上述“荔枝”、“大姜”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上述“荔枝”、“大姜”的抽样过程、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上缴国库。
500.00元
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