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吉岛汗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永庆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0MAD2QC6807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高新区C区汕头街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高处罚[2024]08019号
经查,现场的6桶银妆雪儿芳香清洁洗发露(产品执行标准编号:鲁G妆网备字2023007397,生产日期:2023092521,限用日期:20260924,净含量:20L)是从吉林市昌邑区兴达日杂批发部分两批购进的,其中于2024年7月12日,购进数量2桶,购进价格65元/桶,2024年7月16日购进数量5桶,购进价格75元/桶,合计金额505元;现场的5桶银妆雪儿爽肤沐浴露(产品执行标准编号:鲁G妆网备字2023005261,生产日期:2023060821,限用日期:20260608,净含量:20L)是从吉林市昌邑区兴达日杂批发部分两批购进的,其中2024年7月12日,购进数量2桶,购进价格65元/桶,2024年7月16日购进数量5桶,购进价格75元/桶,合计金额505元;现场的2桶B级护发素(批号:NA-012,生产日期:2024.4.25,保质期:2027.4.24,净含量20KG/桶)是在吉林市船营区郭立日用品商店购进的,购进日期:2024年6月14日,购进价格140元/桶,购进数量2桶,合计金额280元。2024年7月24日现场检查时在男、女浴区发现了当事人分装的洗发水、沐浴露、护发素,以上浴区的瓶子是循环使用的,是该公司购买的空白包装瓶,用没之后由库管姚娇娜进行分装。截止2024年7月24日,该批次产品已使用分装洗发水22瓶,沐浴露42瓶,护发素0瓶。
该企业是从2023年10月27日时候开始分装的,从吉林市船营区郭立日用品商店购进了涉案洗发水35桶,140元/桶,共计4900元;购进涉案沐浴露40桶,140元/桶,共计5600元;涉案护发素7桶,140元/桶,共计980元;从吉林市昌邑区兴达日杂批发部购进涉案洗发水7桶,其中65元/桶购进2桶,75元/桶购进5桶,共计505元;购进涉案沐浴露7桶,其中65元/桶购进2桶,75元/桶购进5桶,共计505元,共计购进金额12490元。以上产品均已分装使用完毕。以上产品未经备案,另查明,当事人涉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经查,现场6桶银妆雪儿芳香清洁洗发露是从吉林市昌邑区兴达日杂批发部购进的,其中2024年7月12日购进2桶(65元/桶),2024年7月16日购进5桶(75元/桶),合计金额505元;现场的5桶银妆雪儿爽肤沐浴露是从吉林市昌邑区兴达日杂批发部购进的,于2024年7月12日,购进2桶(65元/桶),2024年7月16日购进5桶(75元/桶),合计金额505元;现场的2桶B级护发素是在吉林市船营区郭立日用品商店购进的,购进2桶(140元/桶),合计金额280元。2024年7月2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了当事人分装的洗发水、沐浴露、护发素。截止2024年7月24日,该批次产品已使用分装洗发露22瓶,沐浴露42瓶,护发素0瓶。该企业从2023年10月27日时候开始分装,从吉林市船营区郭立日用品商店购进涉案洗发水35桶,140元/桶,共计4900元;购进涉案沐浴露40桶,140元/桶,共计5600元;涉案护发素7桶,140元/桶,共计980元;从吉林市昌邑区兴达日杂批发部购进涉案洗发水7桶,其中65元/桶购进2桶,75元/桶购进5桶,共计505元;购进涉案沐浴露7桶,其中65元/桶购进2桶,75元/桶购进5桶,共计505元,共计购进金额12490元。均已分装使用完毕。以上产品未经备案,另查明,当事人涉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当事人使用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使用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涉嫌构成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当事人自行配制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涉嫌构成擅自配制化妆品的行为。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6桶银妆雪儿芳香清洁洗发露、5桶银妆雪儿爽肤沐浴露、2桶B级护发素,分装至瓶内的沐浴露8瓶、洗发水8瓶、护发素4瓶;
2.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元;
3.对当事人使用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4.对当事人擅自配制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罚款 10000元。
15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