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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绍里注册资本:24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81X06392201W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迎新街20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0
(2025)吉0104民初1146号
联营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4
(2024)黑1081民初782号
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毫州市谷禧千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3
2021-12-16
(2021)吉0106民初6870号
委托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鼎珍麻辣吃货食品有限公司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4
2019-05-09
(2019)粤0305民初2594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5
2019-01-25
(2019)黑1081民初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杜**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3-14
(2019)黑1081民初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多宝食品公司)
杜**
裁判文书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8
2022-09-23
(2022)吉0106执187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鼎珍麻辣吃货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2-24
2021-12-21
(2021)吉0106民初6870号
委托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鼎珍麻辣吃货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825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2-03
2020-10-28
(2020)京73行初10358号
行政裁决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4
2020-11-05
2020-10-09
(2020)黑1081财保66号
其他民事
东宁市亿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4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0-10-22
2020-10-16
(2020)黑1081民初113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0-22
2020-10-21
(2020)黑1081民初11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1-10
2019-12-27
(2019)黑1081执4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12-05
2019-09-29
(2019)吉01民终1581号
产品责任纠纷
孙**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安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10-30
2019-06-20
(2019)辽0112执58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市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兴隆大奥莱分公司、沈阳市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10-30
2019-04-28
(2018)辽0103执4898号
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罚﹝2023﹞33号
经查,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生产的 100g/袋的珍汇选精选枸杞检测结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1月22日共生产了380袋100g/袋的珍汇选精选枸杞,销售了380袋,其中销往齐齐哈尔大润发超市沙龙店20袋,单价为8.4404元,销往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310袋,单价为13.9元,销往哈尔滨松雷超市香坊店50袋,单价为8.91元。其中 16袋在齐齐哈尔大润发超市沙龙店作为抽样产品被检测机构购买,2袋售出,2袋召回,违法所得151.92元。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召回305袋,售出5袋,违法所得69.5元。哈尔滨松雷超市香坊店召回41袋,售出9袋,违法所得80.19元。综上所述共348袋产品被召回,到终端消费者手中 16袋,抽检买样16袋,共计货值金额为4923.30元,违法所得301.61元。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认定属实。
1.处以50,000.00元人民币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01.61元人民币、3.没收违法生产的2022/11/22批次100g/袋珍汇选精选枸杞合计348袋
50000.00元
绥芬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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