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彭哥土特产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永清 | 注册资本:3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3401MACRBPEY9A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东旺路路边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迪香处罚〔2026〕11号
涉案渔获物经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鉴定,为金沙江内主要鱼类,主要分布于长江各支流中,没有列入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名录。经查,香格里拉市彭哥土特产摊经营者彭永清在四川省得荣县德荣河(南神酒店旁的河段)通过垂钓获得江鱼21条,共计重量9.1442kg。根据得荣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22日发布的《得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得荣县禁捕范围为全县所有天然水域(含与天然水域连通的沟渠)。当事人于2025年1月4日在香格里拉市东旺路瑞丰批发部前售卖,销售价为40元/市斤,截止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查货时还未进行销售,但有3条已死亡,共计重量2.182kg。因江鱼难以储存,通过称重登记后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一同前往硕多岗河(红坡村段)将存活的18条鱼放回河里。故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731.54元,因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相关凭证,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当事人办理的《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2023年8月17日,当时我局采用的是承诺办理制,即承诺使用经营场所合法。经我局调查,当事人在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东旺路路边无固定摊位,也未能提供固定摊位所有权证明或摊位租用合同。
1.没收涉案渔获物3条;(作销毁处理)
2.处以货值金额3倍的处罚,合计人民币2194.62元(贰仟壹佰玖拾肆元陆角贰分)。(上缴国库)
2194.62元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