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莲城麦香语面包加工坊一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发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7MA6NRMTT8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龙井社区南街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市监处罚〔2023〕72号
2023年6月6日10时43分至2023年6月6日11时08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广南县莲城镇龙井社区南街4号的广南县莲城麦香语面包加工坊一分店进行现场检查并拍照取证,获取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已无所抽样批次的桃酥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日期2023-04-03)在售现场记录和物证照片。
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结果未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要求,至本案调查终结没有收到涉及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的桃酥(生产日期2023-04-03)的相关投诉。
2023年0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南县莲城麦香语面包加工坊一分店经营者周发录进行第一次询问。获取当事人2023年4月3日制作桃酥的数量、价格、销售情况及其桃酥的生产原料(面粉、白砂糖、鸡蛋、酥油、无铝泡打粉等)的索证索票息、进货查验、进销货登记台账建立等情况,按当事人的口述如实制作了调查笔录。
2023年09月0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南县莲城麦香语面包加工坊一分店经营者周发录进行第二次询问,获取当事人加工制作桃酥各类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的配比、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按当事人的口述制作了询问笔录。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4月03日在其位于广南县莲城镇龙井社区南街4号的面包加工作坊内按照加工制作桃酥使用食品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比例要求,将面粉1.30kg、白砂糖200g、酥油200g、鸡蛋1个、香甜泡打粉20g倒入搅拌器后,再将水加入其中混合搅拌均匀形成面团,待面团发酵后,将面团切成块放入固定模具压成饼状,随后将其放入烤箱后进行烘焙18分钟后成为成品进行销售,当日共加工制作桃酥2.20kg。2023年05月06月以30元/kg的价格销售给检验机构作为样品进行检验2kg,自行销毁0.2kg,无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0元。制作2kg桃酥的原料成本为12元,取得违法收入48元。
上述行为,本局依法具有管辖权,当事人的行为依法应予处罚。
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案件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以上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收缴国库。
2000.00元
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