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誉新油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誉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02MA5NB0KY2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武乐街贵房权证字第004684号(信用社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港北市监处罚〔2023〕81号
2023年6月7日,受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广西华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誉新油坊生产经营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3-06-06)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上述批次花生油的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6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20日,我局将上述批次花生油的《检验报告》(No:F23060319)直接送达了当事人。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途径。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被抽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和检验结果等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视当事人认可检验结论。2023年6月20日,我局对经营者黄誉新进行了调查询问,并获取调查询问笔录1份;同日我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批准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已查明,当事人从贵港市粮食大厦5号仓的杨奕庆处购进了一批原料花生米用于生产、加工花生油。并于2023年6月6日生产了50kg上述批次花生油用于销售,生产成本为是21元/kg,销售价格为22元/kg。截至案发,当事人已将上述批次花生油销售完毕。据此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上述批次花生油的货值金额为1100元,违法所得为1100元。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花生原料的进货票据,但未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生产记录及销售台账等证明文件材料。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100.00元;
三、罚款人民币4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10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