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慈心康医药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颖覎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21MA5Q1XNCXE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昭市监处罚〔2025〕11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到2024年先后从广西金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欣佳能达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贺州市医药责任有限公司、陕西安信利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万通?抑眩宁胶囊、蜀汉本草?仁丹、育林?十滴水、罗浮山国药?咳特灵胶囊、特一?复方磺胺甲恶唑片之后,将上述药品对外零售。2025年1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药品已超过有效期,仍然摆放在药房药架上待售。本案的货值金额按照当事人经营者叶颖覎提供的销售价格计算:1.万通?抑眩宁胶囊销售价是0.4元/粒;2.蜀汉本草?仁丹销售价是 1.50元/瓶;3.育林?十滴水销售价是 0.30元/支;4.罗浮山国药?咳特灵胶囊,销售价是0.30元/粒;5.特一?复方磺胺甲恶唑片,销售价是0.20元/片。所以上述超过有效期药品货值金额合计:0.4×6+1.50×10+0.30×4+0.30×4+0.20×2=20.20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故本案涉案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销售情况无法查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警告
2.没收被扣押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3.处货值金额(按一万元计算)10倍罚款,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15000.00元
昭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