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武原城西东港铝材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建生 | 注册资本: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712598063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武原街道城西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市监处罚〔2025〕397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2-2023年度已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其年度报告。因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10月16日,当事人被税务部门注销。本局于2024年12月11日在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武原公司2024.12.11)》(http://www.haiyan.gov.cn/art/2024/12/11/art_1229437141_59454090.html),督促当事人限期年报。当事人至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当事人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1
2019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9-07-01
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