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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志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46UPY43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河南街建设委22-5-8-3号房屋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17
(2024)吉0184民初17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郑**
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271号
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于2025年5元24日销售的“机制干豆腐”一份,该价格签上标注的单价10.98元每千克,净重0.306千克,应收取3.35元,实际却收取了3.4元,多收取顾客0.05元。由于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销售产品并无细致账目记载,只能记录每日收入金额,导致无法统计存在这种情况的订单数量,所以反向抹零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款共0.05元,违法所得0.05元。2025年6月5日我局对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一份。2025年6月6日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张贴退款公告,截止至2025年6月21日,没有消费者联系当事人退款。当事人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投诉人拒绝收取返还费用0.05元,故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违法所得共计0.05元。
2025年5月24日我局接到投诉人的投诉,投诉内容为:2025年5月24日在商家买的称重食品,商家在分位凑整成角,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26日在该店采购张行的陪同下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现场称重计算的方式,发现该店内一台价格标签秤打印出的价格标签分位存在“四舍五入”情况,将称重商品金额的分位数值大于5的进位凑整成角,现场已称重部分商品标价高于实际价格。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当事人承认投诉人提供的购物小票是店内价格标签秤打印出来的,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市监责改【2025】0526号。2025年6月3日,经批示本局立案调查。通过对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采购张行的调查,以及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我局执法人员的取证,围绕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5年7月14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于2025年5元24日销售的“机制干豆腐”一份,该价格签上标注的单价10.98元每千克,净重0.306千克,应收取3.35元,实际却收取了3.4元,多收取顾客0.05元。由于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销售产品并无细致账目记载,只能记录每日收入金额,导致无法统计存在这种情况的订单数量,所以反向抹零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款共0.05元,违法所得0.05元。2025年6月5日我局对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一份。2025年6月6日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张贴退款公告,截止至2025年6月21日,没有消费者联系当事人退款。当事人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投诉人拒绝收取返还费用0.05元,故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违法所得共计0.05元。
5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