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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绥盛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海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81MA7237904N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汇园小区26号楼3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罚字【2023】136号
2023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玉门市绥盛商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店经营场所中间货架上发现美丹白苏打饼干芝麻味(生产日期20221109,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18g,数量:9袋);在西面货架上发现金塔手工粉皮(生产日期20210703,保质期:24个月,制造商:金塔县翔达粉皮厂,净含量:246g,数量7袋);金斯奇排粉(生产日期20220617,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广州金司奇米面制品有限公司,净含量:300g,数量8袋)共3个品种24袋,货值金额86.00元的食品超过保质期。该店现场不能提供购进上述食品的供货方资质及购进票据。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经请示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3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扣押,现场制作并下发《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玉)市监强字[2023]136号)、《财物清单》((玉)市监扣字[2023]136号)、《责令改正通知书》((玉)市监责改字[2023]136号)。2023年8月17日,我局以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由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调查。
1.对玉门市绥盛商行进行了罚款; 2.对玉门市绥盛商行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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