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凯里市杨武德包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武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01MA6GU2YH7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凯里市东门街13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凯市监处罚〔2025〕369号
经查明,当事人所生产经营的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馒头是经过称重2克复配甜味剂(原名蛋白糖)50克的酵母、30克的泡打粉添加在12斤的面粉中搅拌均匀发酵放到蒸笼蒸熟销售。你当事人销售经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馒头共80个(包括抽样的12个),销售价格为1.00元/个,均以零售的方式销售给附近周边居住的人和过路的人,当日全部售罄。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3日在店门口处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批次的馒头进行召回,到目前为止未召回上述食品。 再查明,当事人所使用的复配甜味剂(原名蛋白糖)于2025年9月10日在凯里市思丰面粉店共购进1包,均提供有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的复印件和销售单,以及复配甜味剂的检验报告。当事人所使用上述复配甜味剂2次,因甜味的馒头不好销售,之后就没有再做甜味馒头,所以就将剩余的复配甜味剂销毁丢垃圾,2025年10月2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糖精钠、甜蜜素类的食品添加剂。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咨询,当事人在此之前没有相同的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的事实。 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80个×1.00元/个=8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各1页,证明当事人的市场主体和身份情况,具备开展经营活动资格和承担法律行政责任资格的事实。 证据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各1份(2页)、《检验报告》(No:SZ20252644)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馒头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叁仟元整(¥3000.00元)上缴国库; 二、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元整(¥80.00元)
3000.00元
黔东南州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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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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