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李农夫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立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2424MACRWQDW3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延边州汪清县大步行街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汪市监处罚〔2025〕24号
经查实,汪清县李农夫食品店于2025年3月25日,在延吉市万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高强干果批发部购进了10斤(一箱)夏威夷果,购进价格27.00元/斤、生产者: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3月3日、保质期:10个月、销售价格按称重计算(500g/30.00元),汪清县李农夫食品店负责人刘立伟为了方便销售,进货后将上述食品分装成小包装再进行销售,销售时自行制作的标签中保质期一项“质”标注成繁体字,该食品标签标注的不规范,执法人员当场向汪清县李农夫食品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汪市监责改[2025]1201号),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29日对该店的改正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责令改正期限已满当事人尚未进行整改,汪清县李农夫食品店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及购货票据。
汪清县李农夫食品店于2025年3月25日,在延吉市万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高强干果批发部购进了10斤(一箱)夏威夷果,购进价格27.00元/斤、生产者: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3月3日、保质期:10个月、销售价格按称重计算(500g/30.00元),汪清县李农夫食品店负责人刘立伟为了方便销售,进货后将上述食品分装成小包装再进行销售,销售时自行制作的标签中保质期一项“质”标注成繁体字,该食品标签标注的不规范,执法人员当场向汪清县李农夫食品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汪市监责改[2025]1201号),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29日对该店的改正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责令改正期限已满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1000.00元
汪清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