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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馆黄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家伟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5MA5KYNKQ2M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仁兴路9号康体佳物联网技术产业化基地第4号楼9单元一层101号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8
(2026)桂0105民初28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广西全馆黄记食品有限公司
苏**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
2021-11-02
(2020)京73行初16612号
其他
广西全馆黄记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9
2023-10-27
(2023)粤0114民初140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市际成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全馆黄记食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39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江市监处罚﹝2025﹞4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4年10月29日,有群众带月饼实物到我局投诉举报当事人称:当事人生产的月饼发霉变质、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投诉举报中心转来关于当事人的投诉举报线索,一是当事人生产的板栗蓉月饼的原料板栗蓉为配料表第一位且为复合配料,却未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二是当事人生产的全馆黄记五仁甜月饼(生产日期2024/08/21)配料表只有“花生仁、芝麻仁”两个仁,并不能称为五仁月饼,该产品名称严重误导消费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于2024年11月1日对上述线索立案调查。办案人员通过收集相关材料,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等对案件进行调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群众提出新的投诉举报事项:当事人持有的全馆黄记商标核准的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中不含月饼项目。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承认涉案月饼是其生产,但辩称月饼发霉是人为导致,小包装月饼的生产日期被人抹去。投诉举报人仅提供板栗蓉月饼、全馆黄记五仁甜月饼的图片,当事人要求核对实物。当事人持有第41860608号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第35类,其中不含月饼项目。当事人辩称2024年中秋节生产的月饼都使用全馆金香黄记商标,并提供了猫山王榴莲冰皮月饼包装盒实物。为收集相关材料,办案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供涉案月饼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销售票据、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原料板栗蓉的标签、说明书;全馆黄记五仁甜月饼的标签、说明书;全馆黄记商标核定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含月饼项目的证据材料等。当事人提供板栗蓉月饼的制版标签,未提交其他证据材料。办案人向投诉举报人邮寄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提供板栗蓉月饼、全馆黄记五仁甜月饼实物、购物凭证等,投诉举报人在期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经查,当事人委托南宁市荔芳园食品厂生产月饼,双方签订月饼委托加工合同。群众带至我局的2盒全馆黄记七星伴月月饼(条码6973221780904、生产日期2024/08/24、保质期60日)、2盒全馆黄记黄记礼月(条码6973221780751、生产日期2024/08/14、保质期60日)、1盒全馆黄记双喜临门月饼(条码6973221780041、生产日期2024/08/31、保质期60日)、1盒八方来财月饼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97元;3、罚款2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5397元,上缴国库。
25000.00元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7
2
南江税一分罚﹝2024﹞210号
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普通发票18份,号码:29614179-29614196;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号码:01454131-01454142
处罚50元
5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2024-10-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3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