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荣旭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建荣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922MA27FM1Y3M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80号正鑫城市经典5幢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滨市监处罚〔2024〕00035号
2023年9月13日,在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当事人销售的MFZ/ABC3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经检验,筒体壁厚测量项目不符合GB4351.1-2005标准,质量不合格。当事人于2023年10月31日收到J2023JX0169检验检测报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认可了该检验结果。
本局于2023年12月8日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销售门市现场只有2具留样MFZ/ABC3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生产厂家是:浙江超宇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经请示县局领导同意,依法对该2具MFZ/ABC3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于当日予以立案查处。
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调查询问得知,该批质量不合格MFZ/ABC3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是在2022年11月份从山东省临沂市苏创消防器材批发部购进的,一共购进100具,购进价格为41元/具,现已卖出98具,销售价格是60元/具,还剩2具留样品。当事人未能提供98具质量不合格MFZ/ABC3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销售凭证,但是解释都是卖给工地,已经全部用于消防演练使用完了。
经查,当事人一共购进100具质量不合格MFZ/ABC3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购进价格是41元/具,已销售98具,销售价格是60元/具。合计货值金额:60×98+41×2=5962元,违法所得:(60-41)×98=1862元。
当事人销售质量不合格的MFZ/ABC3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三条第一款“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及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11,924元;没收违法所得1,862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1924.00元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