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汝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26688529087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央大街北段西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3
(2025)豫0205民初11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丁**
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睢县支公司,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
2022-08-24
(2022)粤0115民初8793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高**
毛**,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3
2022-08-24
(2022)粤0115民初8793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毛**,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4
2021-03-08
(2021)苏0305民初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种**,鹿**
刘**,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褚*,韩**,韩**,韩**,徐**,韩**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5
2020-07-22
(2020)粤1322民初32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聊城市齐进物流有限公司
博罗县人民法院
6
2020-07-22
(2020)粤1322民初32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
张**,聊城市齐进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博罗县人民法院
7
2020-06-23
(2020)浙0282民初20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宁波市奉化永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睢县营销服务部,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8
2020-06-23
(2020)浙0282民初1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岑**
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睢县营销服务部,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9
2020-06-23
(2020)浙0282民初1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包**
王**,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睢县营销服务部
慈溪市人民法院
10
2020-02-07
(2020)浙0282民初20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宁波市奉化永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王**,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睢县营销服务部
慈溪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3-11-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如英、罗建林、罗建平、罗建芳
缙云县永升运输有限公司,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16
2021-03-18
(2021)苏0305民初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8鹿**、种**与刘**、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21585.4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1-29
2020-11-13
(2020)苏0305民初40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韩**、徐**等与刘**、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8299.1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1-29
2020-11-13
(2020)苏0305民初4078号
4078韩**、徐**等与刘**、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8299.1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29
2020-12-04
(2020)苏0305财保65号之一
保险纠纷
鹿**与种**、刘**等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0-12-29
2020-12-04
(2020)苏0305财保66号之一
保险纠纷
66韩**、徐**等与刘**、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20-12-29
2020-12-02
(2020)苏0305财保66号
保险纠纷
韩**、徐**等与刘**、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7
2020-12-21
2019-02-28
(2019)鲁1721民初471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与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开封金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2-28
2018-05-03
(2018)粤1972民初12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等与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5146.01元
民事案件
9
2018-12-11
2018-03-30
(2018)川0180民初12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曾**等与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1-29
2018-10-19
(2018)粤19民终69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商睢交罚字﹝2026﹞第0100012号
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黄色豫NJ9951)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
5000.00元
睢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2
J371722202400081
2024年01月06日 12时02分,单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105国道单县十里铺路口对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卢飞驾驶的豫ND8602(黄色)、豫NBS18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杜建伟、李大鹏向卢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属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挂车属睢县宏达货运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该车运输辣椒,国家限定高度为3350mm,实际测量高度为435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记录,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06
3
绍路政罚〔2023〕02J1063
2023年8月13日18时1分许,崔本琪驾驶豫NC8927重型仓栅式货车载运布从衢州开往绍兴二印印染厂,行经绍大线K19+100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S308省道绍兴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达4.32米,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高度超限0.32米。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