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成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攀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2MA2HUN9L1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婺江西路55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婺卫职罚﹝2025﹞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婺卫职罚〔2025〕1号 案件名称:金华市成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金华市成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王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当事人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2名劳动者(刘某某、吴某某)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当事人未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安排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1名劳动者(张某某)进行健康检查,致其职业性中暑(热射病);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完成缴款,详见缴款通知单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1月17日
对金华市成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50000元。
50000.00元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