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佳正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3MADWJX7R9C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吉祥路86-11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1
(2025)新0203民初31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蒋*
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6
(2025)新0203民初2001号
服务合同纠纷
马***
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5
(2025)新0203民初2001号
服务合同纠纷
马***
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4
2025-05-27
(2025)新0203民初196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马**,马**
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区城执处字(2025)第8号
经营高危体育项目救助人员低于规定数量
罚款2万元
20000.00元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05-11
2
克区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5号
2025年1月8日,我大队接收到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办事处转办的《线索移交函》,反映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吉祥路86-110号的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世杰)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2025年1月10日,大队派出监督执法人员对移交的线索进行核查,经现场核查,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负法律责任
给予新疆康之城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