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舒雅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81MA9NKHCF9A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禹州市颍川街道禹王大道南侧颍川路西侧坪山文昌阁东地块1幢第1层1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禹市监处罚〔2026〕227号
经查明,2025年11月份,当事人为提升门店知名度、招揽客源,在未收得禹州市人民政府任何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并发布含有国关机关名称的商业广告1、在禹州市禹王大道东十里卓君路东侧,临路店面墙壁设置的广告展示内容显示:“汉庭禹州市政府酒店”由此直行2公里首住立享8折优惠、全天房160元起,电话:0374-8116666、16697970328,地址:禹王大道与颍川路交叉口西南角(坪山文昌阁);2、禹州市禹州高铁站出口100米处,禹州市景点公示牌下方加建有景点标示牌,显示有“汉庭禹州市政府酒店 7Km↑”字样导向指示牌 3、该酒店大厅接待处价格显示屏幕上显示有“汉庭禹州市政府酒店”字样宣传内容。上述所有户外广告及店内宣传内容,均由当事人2025年11月底自行制作、设置及张贴。当事人将“禹州市政府”国家机关名称与酒店名称组合使用,变相借用国家机关名义进行商业宣传,易使公众误认为该酒店与禹州市政府存在官方合作、指定接待等关联关系,借经提升商业信誉、吸引消费者入住。案发后当事人已主动拆除户外违规广告、移除高铁店违规指示标识、关停店内电子屏违规宣传内容,现已完成全面整改。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2、罚款35000元,上缴国库。
35000.00元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