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一六金泉矿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在全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81795156315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安宁市一六乡一六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生环罚〔2025〕9-29号
2025年9月17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收到安宁市八街街道情况反馈,八街街道安宁一六金泉矿产经营部发生尾矿库坝体垮塌,导致尾矿库尾泥进入外环境。当日11时许,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指导企业开展应急处置。经查,安宁一六金泉矿产经营部主要经营铁矿石擦洗生产经营。2025年9月17日凌晨3时许,该尾矿库西面一侧坝体发生局部垮塌,导致尾矿库内的尾矿泥水随垮塌缺口流出尾矿库,流出的泥浆水大约10000m³,通过下方箐沟流入石鸡村田间防洪道进入外环境。该经营部发生水污染事故后未向地方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直至2025年9月17日上午11时许才对坝体及石鸡村田间防洪道末端进行了简易封堵。2025年9月17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胡明扬、詹泽兵(采样人员均持有采样证)现场对安宁市一六金泉矿产品经营部尾矿库、垮坝口外、拦河处(应急处置)的水进行采样,监测因子为PH、总磷、铜、铅、锌、铁、锰、镍。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0日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9月29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安环监〔2025〕测204号)》,报告显示:安宁一六金泉矿产经营部尾矿库(SW250917-301)pH:4.2、总磷:0.02mg/L、镍7.6mg/L、铅0.07mg/L、锌9.72mg/L、铜0.091mg/L、锰719mg/L、铁0.26mg/L;安宁一六金泉矿产经营部垮坝口(SW250917-302)pH:5.7、总磷:0.04mg/L、镍3.82mg/L、铅0.07mg/L、锌2.44mg/L、铜0.015mg/L、锰584mg/L、铁25.8mg/L;安宁一六金泉矿产经营部拦河处(应急处置)(SW250917-303)pH:6.7、总磷:0.04mg/L、镍0.0430mg/L、铅0.00009mg/L、锌0.076mg/L、铜0.006mg/L、锰53.6mg/L、铁0.01mg/L。经查,安宁一六金泉矿产经营部工人于2025年9月16日16时许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厂区尾矿库西面一侧坝体出现裂痕,该经营部组织工人进行简单的修复,并将尾矿库内的尾矿泥水抽至旁边池子。2025年9月17日凌晨3时许,该尾矿库西面一侧坝体发生局部垮塌,导致尾矿库内的尾矿泥水随垮塌缺口流出尾矿库,进入外环境,该经营部发生水污染事故后未向地方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直至2025年9月17日上午11时许才对坝体及石鸡村田间防洪道末端进行了简易封堵。该经营部存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的环境违法问题。
(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二)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的行政处罚。
21000.00元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