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0313437422D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8
(2025)新2222民初20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李**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5-03-11
(2025)新2222民初20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李**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5-03-03
(2025)新2222民初20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李**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3-01-04
(2022)新22民终36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吴**,胡**
哈密市金源信开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12-21
(2022)新22民终369号
租赁合同纠纷
胡**,吴**
哈密市金源信开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12-20
(2022)新22民终369号
租赁合同纠纷
胡**,吴**
哈密市金源信开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12-13
(2022)新22民终369号
租赁合同纠纷
胡**,吴**
哈密市金源信开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9-01
(2022)新22民终36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吴**,胡**
哈密市金源信开能源有限公司,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8-13
(2021)新2201民初3592号
合同纠纷
甘肃省庆阳市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吐哈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伊州区人民法院
10
2019-12-10
(2019)新22民终7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省庆阳市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贵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吐哈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13
2024-09-24
(2024)新2201执19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13
2021-11-10
(2021)新2201民初3592号
合同纠纷
甘肃省庆阳市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吐哈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22663.5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1-05
2019-08-05
(2018)新2201民初34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贵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吐哈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61331.75元
民事案件
4
2020-07-16
2020-05-29
(2020)最高法民申1700号
合同纠纷
哈密德瑞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7-16
2020-05-29
(2020)最高法民申1700号
合同纠纷
哈密德瑞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26
2019-12-18
(2019)新22民终7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省庆阳市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贵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吐哈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0-12
2019-09-24
(2019)新民终372号
哈密德瑞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7-03-09
2017-03-09
(2017)新2201民初1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与被告廖**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市监处罚〔2023〕91号
2023年4月25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郭燕和行政执法人员杨金卫依法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迎宾大道加油站(以下简称中石油哈密分公司迎宾大道加油站)充装车用气瓶行为进行安全监察。
经查发现,中石油哈密分公司迎宾大道加油站充装车用气瓶过程中涉嫌存在: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规定实施充装车用气瓶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
调查认定的事实:1.现场从事检查和充装车用气瓶的尼加提无P证,缺少一名持证的充装人员和检查人员;2.正在装卸CNG的现场无人值守,未见装卸前后的检查记录;在其提供的装卸检查记录上的作业人员中有两人未持R2证;3.装卸用管自投用至今未经耐压实验;4.充装车用气瓶前、后的检查记录表中除车牌号和使用证号待填写外,其余检查项目均已提前写好。
为此,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法下达了(哈市)市监特令〔2023〕第1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按照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D2.2(4)、(5)、D2.7.1.4(3)、D2.7.4、D2.8和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3)、6.3(6)、6.4、6.5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充装和检查人员从事车用气瓶的充装检查和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前检查工作,并做好每只车用气瓶充装前、充装和充装后的检查和记录;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装卸记录。
处一万元整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