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云聪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3553954365D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青岛平度市胶平路57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8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长岭县诺金种业
青岛方正科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平度市人民法院
2
2025-09-17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
雷**,宋*,雷**,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蔡**,雷**
平度市人民法院
3
2025-09-17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
宋*,雷**,雷**,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蔡**,雷**
平度市人民法院
4
2025-05-16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长岭县诺金种业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平度市人民法院
5
2025-04-30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长岭县诺金种业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平度市人民法院
6
2023-09-26
(2023)鲁0783民初1007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田博士肥料有限公司,山东沃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寿光市人民法院
7
2023-05-11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0-26
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江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7-28
(2021)鲁0283行初59号
工伤行政确认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度市人民法院
10
2021-02-05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江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姜**,孙*,招远市金达山农资有限公司,日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3-20
(2017)鲁02民初97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新美盛化工(青岛)有限公司,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6
2020-11-28
(2020)鲁0283民初98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庞**、班**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31
2022-01-10
(2021)鲁0283民初109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17
2021-02-24
(2021)鲁02民终14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临安天城机电有限公司、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30
2021-12-06
(2021)鲁0283执3469号
追偿权纠纷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杨**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6-23
2022-06-23
(2020)鲁1403民初2881号之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康**、康**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3-31
2022-03-21
(2022)鲁14民终4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3-30
2021-10-18
(2020)鲁1403民初2881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康**、康**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24
2021-08-30
(2021)鲁0283民初594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江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10
2021-11-25
(2021)鲁02民终1295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江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5-24
2020-03-12
(2020)鲁0283民初954号
追偿权纠纷
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泽农农机有限公司、杨**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度市监处罚﹝2025﹞861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5日在其位于青岛平度市胶平路577号的经营场所生产1批次复合肥料(规格型号:中浓度40KG/袋)12吨,出厂价是1400元/吨,销售额共计16800元,去掉成本,每吨获利100元。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2月19日对滨州市滨城区金满春农资经营部经营的上述肥料进行了委托检验,经抽样检验,编号为:NO:(2025)TZH0219026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该样品依据GB/T15063-2020及包装明示值判定为不合格。本局于2025年3月25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上述报告检验结论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检。截止到2025年3月25日,当事人已将上述批次肥料销售完毕。当事人生产该抽检批次不合格肥料的货值金额共计16800元,违法所得1200元。 当事人于2024年12月8日在其位于青岛平度市胶平路577号的经营场所生产1批次复合肥料(规格型号:40KG/袋、N - P?O?- K?O、28-0-5≥33%中氯)5吨,出厂价是1300元/吨,销售额共计6500元,去掉成本,每吨获利100元。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20日对冠县长顺化肥经营部经营的上述肥料进行了委托检验,经抽样检验,出具了编号为:NO:JZ250103HG0405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钾、氯离子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本局于2025年4月18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上述报告检验结论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检。截止到2025年4月18日,当事人已将上述批次肥料销售完毕。当事人生产该抽检批次不合格肥料的货值金额共计6500元,违法所得500元。 编号为N0:SF/20250510066的检验报告涉及的该批次不合格复合肥料(规格型号:50KG/袋、 17-17-17、总养分≥51%含缩二脲纯硫基)是当事人在其位于青岛平度市胶平路577号的经营场所生产的,共生产了5吨,出厂价是2800元/吨,销售额共计14000元,去掉成本,每吨获利200元。济南市南部山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5月8日对南山区廷超农资经营部经营的上述肥料进行了委托检验,经抽样检验,出具了编号为:N0:SF/20250510066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钾、总养分项目不符合GB/T15063-2020、产品标明值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本局于2025年6月9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上述报告检验结论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检。截止到2025年6月9日,当事人已将上述批次肥料销售完毕。当事人生产该抽检批次不合格肥料的货值金额共计14000元,违法所得1000元。 综上,当事人生产不合格肥料货值金额37300元,违法所得2700元。"
"1.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叁佰元整(¥37300.00);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2700.00)。 "
373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2
平度市监处罚﹝2025﹞78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8日在其位于青岛平度市胶平路577号的生产场所内生产了规格为40KG/袋,型号为28-5-7,总养分≥40%的复合肥料2吨,上述复合肥料出厂价是2000元/吨。2024年6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栾城区张保国农资门市部的该批次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7月30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了编号为NO:HG202402681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包装标识(中、微量元素)项目不符合GB/T15063-2020、GB18382-2021标准,依据《复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8月21日,我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于2024年5月10日将本批次复合肥料全部销售给了栾城区张保国农资门市部。当事人于2024年8月21日提供了新的包装袋模板,完成了整改。因当事人的员工付亚乔对化肥包装设计审核不严,致当事人生产了该批次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复合肥料。当事人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货值金额共计4000元,违法所得4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2.处货值金额47.5%的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00)。
19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3
J370283202400293
2024年10月11日 13时32分,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平度市交通运输局移交的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属鲁UR1920(黄色)号车超期审验行为,对受委托人张忠臣进行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张玲三、宋景远向张忠臣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调查询问发现: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属鲁UR1920(黄色)号车存在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无陈述、申辩内容,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证据材料有:移交函、询问笔录。
没收违法所得零元,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