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元春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27MA455DW72Y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台前县金水路与台吴路交叉口向东600米路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5
(2026)浙0212民初105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
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前支公司,梁**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09-10
(2024)赣03民终5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何**,舒*,舒*
杨*,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6-19
(2024)赣0313民初8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舒*,张**,舒*
杨*,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4
2023-07-21
(2023)赣0313民初6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舒*,舒*,张**
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杨*,刘**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5
2023-06-28
(2023)赣0313民初6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舒*,张**,舒*,何**
刘**,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杨*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6
2023-03-03
(2023)鲁1521民初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程**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田**
阳谷县人民法院
7
2023-01-16
(2023)鲁1521民初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程**
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阳谷县人民法院
8
2020-05-28
(2020)豫0927民初97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台前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23
2023-02-13
(2023)赣0313民初2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舒*、舒*等与杨*、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10-21
2023-08-03
(2023)赣0313民初6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舒*、舒*等与杨*、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65420.59元
民事案件
3
2022-12-08
2022-11-07
(2022)鲁1524民初28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1161.31元
民事案件
4
2020-07-01
2020-06-08
(2020)豫0927民初979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87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5-11
2020-03-27
(2020)豫0927民初460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交路执﹝2025﹞918号
2025年11月02日09时24分,当事人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孟凡文驾驶车辆豫JA7265(黄)在丰县北环路龙雾桥东200米处,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叁万元
30000.00元
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6
2
J371722202401064
2024年10月04日 13时01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单虞路段对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田怀国驾驶的豫JC0313(黄色)、豫JS887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琳****、邓朝亮****向田怀国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田怀国表示不申请回避,执法人员开启执法记录仪告知当事人执法活动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经检查发现:该车为六轴铰接列车,运输树枝从六安至嘉祥,国家限定车货宽度为2550mm,执法人员现场与当事人共同测量并拍照取证,实际车货宽度为380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50mm,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告知田怀国涉嫌违法的事实,讲明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法律救济途径,听取田怀国陈述申辩,其要求当场处理。以上有勘验照片,影像资料为证。 。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4
3
370830202400433
2024年06月06日 02时16分,豫JB5600(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苑庄李村G342(双向)K345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 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4.40吨,超限5.40吨,超限11.02%。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奉伟****、刘延杰****对豫JB5600(黄色)、豫JW563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5.4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6-26向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宗元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6
4
370830202301460
2023年11月27日 23时16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奉伟、韩树龙对在2023 年11月25 日17 时02分汶上县苑庄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豫JA3301(黄色)、豫JX175挂(黄色)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6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54.700吨,超限5.700吨,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经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等调查证据认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3-11-28向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台前县顺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朱明现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