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铜梁区李庄高粱酒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颖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51MABY07T529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半月路19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铜梁市监处字(2023)432号
2023年4月21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10元高粱酒”进行抽样送检。 2023年5月15日,我局收到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对当事人经营的“10元高粱酒”的检验报告,编号NO:A2230179153103016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5月19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样品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A2230179153103016C和《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如果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对该检验报告结论无异议。 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2023年5月19日,经我局分管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剩余的129.15Kg“10元高粱酒”依法扣押,2023年5月26日,我局对当事人上述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提取了相关证据。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