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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云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大康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08427629X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车站路99号1层106室、3-8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公(北)行罚决字[2023]03469号
2023年7月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北海派出所与徐丽娟负责管理的绍兴市越城区云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旅馆业反恐管理责任书,明确告知绍兴市越城区云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为亚运安保期间,需绍兴市越城区云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落实好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入住旅客实名登记工作等反恐安全防范措施。2023年8月2日23时许,北海所民警在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越城区云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夏碎珠、夏王夕、夏雨璇三人于2023年8月2日20时许入住该酒店312室,酒店前台未登记身份信息。经核实,系绍兴市越城区云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按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造成。该行为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工作。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绍兴市越城区云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主义相关工作。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绍兴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00.00元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北海派出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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