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闲得聚原生态餐饮服务发展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艳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C5JXBX7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林峰路38号(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3〕408号
经查明,当事人是在阳新县兴国镇林峰大道38号从事食品销售的市场主体。2023年7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现场检查,发现货架上的瓶盖上印有“酒中珍品”7瓶小瓶子酒外包装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瓶子上标签印有售价22元,地面上摆放的3壶菜籽油外包装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当事人从南市渔歌风景区的农特产品展示中心撤回一批小瓶子酒放在店里,一共7瓶,售价22元/瓶,没有卖出,又从西商农博园一处油坊购进了3壶菜籽油,进价90元/壶,没有卖出,上述食品没有进销货记录,货值共42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菜籽油和白酒;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