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汇铂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江 | 注册资本:7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20MAED3R856M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536号(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181号
经查, 经查,2025年02月25日起,当事人在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536号从事机械零件加工销售活动,法定代表人为龙彪。
2025年12月15日,当事人与郓城鑫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以23000元的价格,购进涉案叉车1辆,叉车型号CPD,产品名称为机动工业车辆,产品编号FTD2025-12168,制造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制造单位为山东富腾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设备于2026年4月8日开始投入使用,主要用于当事人搬运所生产的和销售的机械零件,上述设备符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对叉车的定义,属于纳入特种设备管理目录的设备。
2026年4月8日,当事人管理人员龙江(身份证号码:50023119860917145X),正在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536号的厂房内操作使用上述叉车搬运机械零件时,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查获。
本案查明,当事人使用的涉案叉车未经检验、未登记注册、作业人员龙江(身份证号码:50023119860917145X),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操作使用叉车。
当事人已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