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绒赞土特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多吉七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3421MA6NWWNFX0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独克宗古城池廊岗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市监处罚〔2024〕6号
经查,当事人是从向阳农贸市场门口地摊经济处购进的上述产品,购进时该产品外包装上无标签,一共购进了7袋,自行分包成了16袋进行销售,销售价为60元/袋,共计货值金额960元,销售了1袋,违法所得60元。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进货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及进货查验记录。该店《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超过有效期。2024年03月19日,我局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0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香格里拉市绒赞土特坊经营者多吉七里进行询问调查。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1、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事实成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2、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事实成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至规定。3、《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超过有效期的行为事实成立,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1、没收违法经营的15袋无标签的食品;
2、没收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陆拾元)整;
3、对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4、对该单位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进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两项罚没合计人民币5060.00元(伍仟零陆拾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元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