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8MA62TCQ813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76号3层1号附0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5
(2024)川0108民初1810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7
(2024)川0108民初1330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3
2024-05-29
(2024)川01民终94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刘**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2-28
(2022)川0108民初1723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5
2022-12-28
(2022)川0108民初1723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6
2022-12-21
(2022)川0108民初1723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7
2022-09-07
(2022)川0108民初113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杨**,郑**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8
2021-11-12
(2021)川7101民初4761号
肖像权纠纷
陈**,蒋*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9
2021-11-12
(2021)川7101民初4761号
肖像权纠纷
蒋*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7
2021-11-16
(2021)川7101民初4761号
肖像权纠纷
蒋*、陈**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343.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成市监处﹝2024﹞51010824000087号
成都艾鑫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为从事婚纱摄影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为顾客提供妆造服务,其套餐服务费用单含有项目:“彩妆造型:采用锅内国际一线品牌护肤彩妆;免费提供:睫毛/饰品/造型用品(绝无彩妆收费项目)”。现场查看其经营中使用了化妆师自备的“MC口红”、“纪梵希散粉”、“毛戈平眼影”等化妆品,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化妆部工资明细表,化妆师根据当月使用化妆品的次数可领取化妆品补助。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该企业应当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当事人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其使用的化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0.6000万元,警告
6000.00元
成华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