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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开娥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4756227379E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4
(2025)渝0102民初12021号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林**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3
(2025)渝0104民初488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黄**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夏**,杨*,田**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7
(2025)渝0102民初59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胡*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4
2025-06-05
(2025)渝0151民初470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王*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5
2025-06-05
(2025)渝0151民初469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6
2025-05-28
(2025)渝0102民初4520号
业主知情权纠纷
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7
2025-04-01
(2025)渝0151民初262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蒋**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8
2025-04-01
(2025)渝0151民初255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邹**,余**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9
2025-04-01
(2025)渝0151民初255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10
2025-04-01
(2025)渝0151民初25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黎**,蓝**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18
(2024)渝0102民初232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涪陵和美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
2023-03-26
(2023)渝0104民初8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3
2023-03-09
(2023)渝0104民初872号
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程**,唐*,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4
2020-10-21
(2020)渝0117民初215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柳*
裁判文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5
2020-10-21
(2020)渝0117民初21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6
2020-10-21
(2020)渝0117民初21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揭**
裁判文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7
2020-10-21
(2020)渝0117民初21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彭**
裁判文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8
2020-07-23
(2020)渝0117民初214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9
2020-07-23
(2020)渝0117民初215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10
2020-07-23
(2020)渝0117民初21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9
2025-01-17
(2025)渝0104执保72号
劳动争议
代**与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82998.17元
执行案件
2
2024-04-25
2024-02-22
(2024)渝0104民初20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4-25
2024-02-21
(2024)渝0104民初20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3-15
2024-02-08
(2024)渝0104民初20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4-04
2022-06-01
(2022)渝0112民初151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渝北区锦天星都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与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3-31
2021-07-28
(2021)渝0104民初4464号
业主知情权纠纷
刁**与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3-22
2023-03-03
(2023)渝0104民初8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11-07
2022-08-08
(2022)渝0102民初546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陶**与重庆市涪陵区锦天名都业主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11-01
2022-08-29
(2022)渝0102民初46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俊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9-30
2022-01-25
(2021)渝0104民初7241号
业主知情权纠纷
程**与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7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锦天商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值班,现场的值班人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大消限字〔2025〕第DA0255号),责令其限期改正。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11月18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8号的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锦天商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值班,现场的值班人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大消限字〔2025〕第DA0255号),责令其限期改正。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经调查,该单位为经营性单位,锦天商务中心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根据《重庆市消防行政裁量基准细则》第50条之规定,违法情节为一般违法。检查后该单位积极整改,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从轻处罚一个量罚幅度,按照较轻违法情节进行处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700.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消防救援局
2026-01-23
2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5〕318号
经查: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物业服务为主的企业,登记住所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8号,法定代表人是李开娥。该公司从2003年12月15日成立至今一直为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8号的锦天佳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由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缴的锦天佳园小区商业门面水表总表共有两块,分别为180511198(单位编号:1#)、150131399(单位编号:2#)。180511198总表后接有11块分表,分别为商家善仁堂、丁月玉兔王、七十二行、真善美药房、便民烟酒、古驿来凤鱼、馋嘴娃娃鱼、重庆小鼠标网吧、红厨茶楼、圣亚菲以及车库拖把池。150131399总表后接有8块分表,其中有1块表后又分别接了6块分表,分别为红厨食府、肘子火锅、蓝岸足道1、蓝岸足道2(目前已经停用)拾贰生鲜、味道演义、220(未使用),另外1块表上分别接了盛记炭火(贯品)、朱胖娃烧烤、蔓姐美颜养生馆、呈祥旧家具、二手旧家具、荭锦茶楼6个分表,共计13块分表。当事人计算商户每月应缴水费的方法是:通过各商家分表本月表数和上月表数相减得到商家本月使用吨数,再根据本块总表账号查询每月交水厂的总金额,用这个总金额除以各商家当月使用吨数之和得到每顿单价,这种计算方式的单价已经包含了当事人所谓的损耗分摊(当事人认为所有分表之和与总表之间的差额,应由所有商户分摊),但是车库拖把池一直未抄表(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该表显示数值为604),每月用水吨数也一直未有计算到吨数之和里(1、当事人提供的锦天佳园门面水表明细一号水表的明细中没有车库拖把池水表的记录;2、在锦天佳园水电表2023、2024的记录本中,也没有车库拖把池水表的记录;3、当事人的抄表员也承认一直未抄车库拖把池水表;4、当事人的核算水费的收费员也表示不知道有水库拖把池这块水表),将本该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的车库拖把池(公共部位)用水,也完全分摊给了上述商户承担。实际收取时在这个单价再上浮,加收了辛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从轻行政处罚:罚款150000元。
150000.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3
大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2号
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锦天康都小区消防控制室1名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4月30日,大渡口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96号的锦天康都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1名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市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大渡口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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